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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成人高考录取学生交费的通知
2010-11-26 23:52     (点击: )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10〕1号)的安排,2010年成人高考的招生录取工作已基本完成。

请各函授站(点)根据录取学生名单收取费用(学费与书籍费),并于2010年12月12日前与我校财务处完成2010年录取学生的费用结算,并向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提供学生交费情况名单。凡未缴纳学费的学生均视为放弃录取,根据通知精神,我院一律办理该生的退档手续。

请各函授站(点)遵照上述要求执行。

吉首大学继续学院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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