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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严格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通知
2017-09-02 10:08 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

继教字[2017]6号

关于重申严格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通知

各函授站:

现正值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报名阶段,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再次强调成教招生有关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根据双方签订协议,函授站各专业学生人数应达到20人及以上才能开班,当年招生人数未达20人的专业,各函授站在成人高考招生报名结束前应做好学员相关解释及调剂专业报名工作,或劝其报考其他高校,否则我校将不予安排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二、吉首大学成教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除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函授站可以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之外,未授权其他校外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

三、凡报考我校的成教考生尽量就近联系我校在当地设立的函授站进行报考,便于函授学习和管理。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统一考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录取原则执行,经我校录取后方可取得学籍。

四、我校成人学历教育办学收费一律严格按照省财政、物价和教育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任何函授站不得多收或少收学生学费。

五、学生入学后必须到我校指定的函授教学站按时参加面授学习,否则不能正常毕业。

六、与我校签订办学协议的函授站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虚假承若宣传、欺骗考生、违规招生,对一切侵犯和损害吉首大学与学生利益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配合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严肃查处,终止与其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成人高考招生报名期间,我院将组织派人到各地及相关合作函授站督促检查。

七、社会上出现的未经我校备案的成教、自考招生相关网站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及其家长通过我校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了解有关办学、招生信息,谨防受骗。

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9月1日

附: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

1、官方网址:http://sce.jsu.edu.cn

2、招生邮箱:715967@qq.com

3、联系电话:(0743)8759059、8758590

4、传真:(0743)8759059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函授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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