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条件及招生对象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高升本及专科招生对象是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往届、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其他人员。 3、专升本的招生对象是各类高等教育(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专科在读生、毕业生。 二、学习形式
业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集中授课,强化专业技能培养,注重实用技术教学
三、入学手续
1、报到注册时间:业余班:2010年10月份前 2、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及各助学点
四、收费标准
学费按湘价服[2006]188号文件标准执行(理科业余:2800/年人、文科业余:2600/年人)。 五、联系方式
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0743)8759065
六、毕业待遇
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平均成绩65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且通过湖南省学位外语考试者授予学士学位;学校就业网络完备,与沿海等地建立了长期良好的人才供求关系。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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