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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字[2020]4号吉首大学关于2020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报的通知
2020-10-14 17:02 admin    (点击: )

继教字[2020]3号


各函授站及考生:

    2020年下半年的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获得成人学士学位申报资格并需要申报学位的学员,按照此通知办理好相关手续:

    一、申报学位条件:

    1、思想政治合格;

    2、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经审核准予毕业;

    3、须参加湖南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PETS3及以上等级考试或CET4及以上等级考试并合格(在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年内参加考试成绩有效);

    4、专业主干课或学位课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二、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填报《吉首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提供并递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毕业证复印件(继续教育学院盖章);

    (3)本人函授或自考在读期间学习成绩(校档案室复印);

    (4)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A3纸张双面打印);

    (5)本人彩色近照电子版(宽x高=120x160,与毕业证照片同底)及四张纸质同底二寸照片;

    (6)本科毕业论文纸制稿及电子稿(要求必须按我校论文规定的要求写作及打印)。

    为进一步落实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请各函授站严把毕业论文关,论文必须为本人亲自撰写,严禁抄袭。论文成绩达良好以上者方能申报学位(需附论文查重报告)。

    3、请申报学位的学员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函授站进行初审,函授站审核合格后将材料报送我院成教科审核,审核合格后再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学位证。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0日

    四、联系电话:0743-8759059(继续教育学院)

                  0743-8564016(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上一条:吉大发〔2021〕5号关于印发《吉首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年下半年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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