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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03 16:18     (点击: )

继教字[2021]2

关于2021年上半年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及考生:

2021年上半年的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成人学士学位申报资格并需要申报学位的学员,按照此通知办理好相关手续:


一、申报学位条件

1、思想政治合格;

2、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经审核准予毕业;

3、须参加湖南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PETS3(笔试)及以上等级考试或CET4及以上等级考试并合格(毕业后一年内参加考试成绩有效);

4、专业主干课或学位课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二、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填报《吉首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提供并递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毕业证复印件(继续教育学院盖章);

3)本人函授或自考在读期间学习成绩(校档案室复印);

4)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A3纸张双面打印);

5)本人彩色近照电子版(宽x=120x160,与毕业证照片同底)及四张纸质同底二寸照片;

6)本科毕业论文纸制稿及电子稿(要求必须按我校论文规定的要求写作及打印)。

为进一步落实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请各函授站严把毕业论文关,论文必须为本人亲自撰写,严禁抄袭。论文成绩达良好以上者方能申报学位,各函授站请于202145日前提交申报学位学员的学位论文电子档及纸质稿至学院(需附论文查重报告),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审。

3、请申报学位的学员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函授站进行初审,函授站审核合格后将材料报送我院成教科审核,学院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学位办进行学位评审。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1419


四、联系电话0743-8759059(继续教育学院)





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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