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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2013年下半年招生简章
2013-09-06 01:44     (点击: )

一、鉴定及培训工种一览表

工种(类别)

鉴定方式

收费项目及标准(元)

鉴定时间

报名对象

报名及培训安排

鉴定费

培训费

教材费

(按实结算)

三级涉外秘书(C类)、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B类)、三级公共营养师(B类)、三级物流师(B类)、三级营销师(B类)、三级物业管理师(B类)、三级广告设计师(B类)

统一鉴定

320

680

80

注:公共营养师160

11月16-17日

1、本科大三、专科大二以上在校生;

2、取得四级相应工种证书者;

3、专科以上毕业生。

1、报名时间:

公布之日至9月25日;

2、培训时间:

10月1日至11月10日的晚上和节假日;

3、报名地点:

各学院学工办、总理楼60100室(职业培训中心);

三级秘书(C类)

统一鉴定

260

680

80

三级心理咨询师(A类)

统一鉴定

390

2480

210

说明统一鉴定是指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统一鉴定是在部分新兴的职业领域里进行的一项开拓性、实验性的工作,在鉴定的程序管理、技术方法和质量控制等主要工作环节进行统一标准。具体由国家(省)人力资源与保障部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在统一的时间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全国通用;

二、报名须知

★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时间:每年5月、11月的第三个双休日(今年上半年5月18日至19日、下半年11月16日至17日);

★报名地点:各学院学工办、职业培训中心办公室(总理楼60100室);

★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至9月25日;

★咨询电话:0743-8565238(职业培训中心)、15874324370(岑老师)、13974310787(金老师)、15107408528(李老师)、各学院学工办。

★凡是决定报考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认证的同学在指定日期内,将鉴定费、教材费、培训费、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和二寸彩色证件照二张、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交继续教育学院职业培训中心办公室;在各学工办报名的学生由相应学工办收取,并在规定日期内交续教育学院职业培训中心办公室。

一鉴定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有效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认证管理规范,报名前请慎重考虑,缴费报名后,恕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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