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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成教工作的通知
2017-04-17 15:46 成教科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

继教字[2017]3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成教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按照今年工作的安排,2017级新生注册与2015级学生(2017年6月毕业)的毕业相关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函授站按时完成:

1、2017级新生注册工作

为做好2017级新生注册工作,请各函授站在4月30前完成以下工作:

(1)认真核对和上报2017级新生信息,核对的主要信息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是否有误(有误的需提供公安局证明材料方能更改),我校按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2)对转专业的学生的处理:只允许同科类转专业,不允许跨科类转专业,且必须有学生的书面报告,并填写转专业表,由我院统一向省教育厅报批。

(3)严格审核专升本新生的入学资格,不具备入学资格者不予注册。

(4)我校将根据财务提供的交费名单对2017级新生进行学籍注册,请各函授站及时做好交费工作,对于未报到交费的学生,请各函授站一一联系,并确定不注册学籍学生名单,由函授站站长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我校。

请各函授站于4月30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送我院成教科,逾期未交的责任自负。

2、2017级需核查专科的专升本学生清理

该批学生名单在QQ共享里下载,请各函授站提供学生的专科的网上查询资料。如网上无法查询,则请办理专科学历认证报告。如确实无专科,则予以清退。各函授站请于5月30日前将上述相关材料交送我院成教科。

3、毕业生工作

(1)各函授站根据毕业生数征订毕业论文指导书。

(2)2017年6月毕业生的面授教学工作和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必须在6月初前完成,按照我院提供的格式要求上交毕业论文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各一份。本科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的老师由我院组织和确定,我院将于5月组织安排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

(3)请于4月20日—5月20日期间将新华社照的毕业像电子数据及毕业生电子名单上交到我院成教科。

(4)认真核对毕业生名单,毕业生名单请在QQ共享里下载。

(5)请于5月30日之前做好学费结算工作,我院将根据财务提供的交费名单办理毕业证书。(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完学费结算手续者,不办理学历证书)。

(6)各函授站必须按继教字[2017]2号文件准备相应的教学材料,材料不全,一律不得办理毕业手续。

相关材料请自行到QQ群共享中下载。

联系方式:

黎芳绒:0743-8759059、13762160575 QQ:120710900

胡华丽:0743-8759059、13508432296

工作QQ群:40232155(吉大成教管理)

                                 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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