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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5年学费的紧急通知
2015-03-30 16:40     (点击: )

各函授站: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高校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的通知》(湘财非税〔2014〕1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现对我校2015年成人教育学生的缴费事项,做出如下通知:

一、新生交费注册:请各函授站根据2014年签订的协议,于2015年4月20日前到我校财务处缴纳2015级新生学费,我院将根据学校财务提供的缴费名单予以新生注册,未交费的学生不予学籍注册。

二、毕业生交费注册办证:请各函授站持2013级学生所适用的联合办学协议,于2015年5月31日前到我校财务处结清2015年6月毕业学生(即2013级学生)的学费,我院将根据学校财务提供的费用已结清的毕业生名单办理毕业证及毕业生网上注册手续,学费未结清的停止办理。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3月30日

上一条: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4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4级成教新生交纳学费的通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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